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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海高考考试招生方法公布!各科考试时间、加分政策出炉!

   日期:2025-07-25     来源:www.vylza.com    浏览:329    
文章简介:4月20日市教委官方网站公示了《2023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秋天统一考试招生工作方法》,文件中对2023年上海秋天高考考试的有关安排进行了明确。 1、考试类别与科目 2023年考试报名本科院校的高考考试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考试...

4月20日市教委官方网站公示了《2023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秋天统一考试招生工作方法》,文件中对2023年上海秋天高考考试的有关安排进行了明确。

1、考试类别与科目

2023年考试报名本科院校的高考考试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考试成绩和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高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考哪几科成绩构成,总分为66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每门满分均为150分,不分文理,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考试总分。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科目,每门满分均为70分。

2023年仅考试报名高职的考生,仅需参加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每门满分均为150分,不分文理,总分为450分。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考试总分。

2、统一高考考试考试时间安排

语文:6月7日9:00至11:30数学:6月7日15:00至17:00外语笔试(含听力):6月8日15:00至17:00外语听说测试:6月9日8:00起

3、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本

市2023年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方法详见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上海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推行方法》。鼓励上海考生考试报名外省市高校。

各普通高等学校依据经核定备案并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对投档名单内的考生进行全方位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加分政策

依据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科技协会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降低和规范高考考试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建议》(教学〔2014〕18号),2023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加分政策严格根据附件3所列项目及需要实行,所有高考考试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能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市教育考试院、各区教育局和高中阶段学校等有关单位需要要高度看重高考考试加分工作,各尽其责、密切配合,落实“阳光公示”,严格规范上报、公示时间,加大对申请高考考试加分考生身份的联合审察,防范和打击身份造假。所有拟享受高考考试加分的考生,均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市、区、校三级公示后方可予以确认。

教育部门要加大与民族、公安等部门的协作,严格实行民族成份及户籍等变更工作需要,认真把关,从规范、程序、操作等各方面防范和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

2023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加分表

2023上海高考考试招生方法公布!各科考试时间、加分政策出炉!

说明:
1、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累计。
2、以上加分项目只适用全国统考招生阶段。
3、以上加分项目的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2日,逾期不予办理。
4、以上加分项目不需要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全文内容如下:

上海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秋天统一考试招生工作方法》的公告

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后方基地教育处,上海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规范改革的推行建议》、《上海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推行策略》(沪府发〔2014〕57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高考考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建议》(沪府发〔2018〕14号)与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有关工作安排,为做好2023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天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稳妥落实基于统一高考考试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改革,市教委拟定了《2023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秋天统一考试招生工作方法》(以下简称《工作方法》,见附件)。其中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现将《工作方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根据实行,切实做好2023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天统一考试招生工作。

附件:2023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秋天统一考试招生工作方法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2023年3月30日2023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秋天统一考试招生工作方法

2023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年代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方位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方位进步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统筹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高考考试改革等工作,进一步推进改革革新,加大规范管理,提高工作精细化水平,确保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平安顺利、公平公正、规范有序。为切实做好2023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天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现拟定本方法。

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制定与核定发布

(一)招生章程的制定本市各普通高等学校应依据《中国教育法》《中国高等教育法》《中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与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实质,合理制定本校2023年招生章程(以下简称“招生章程”)。
2023年本市继续向在沪招生院校提提供届高中毕业生的普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各普通高等学校应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本校在招生工作中用普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相应方法。

(二)招生章程的核定与发布

1.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向市教委报送本校招生章程及核筹备案正、副表(见附件1、2)。

2.市教委于规定时间前完成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的核定备案工作。

3.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应根据教育部《关于启用“阳光高考考试”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的公告》需要,准时将经市教委核定备案的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考试”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即“阳光高考考试”平台),且不能擅自更改。

4.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法定代表人须对本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学校应合法合规、真实准确地拓展招生章程及有关内容的宣传。

5.市教委将当令对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的实行和招生宣传状况进行督查。

2、考生报名与考试(一)报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报名工作有关安排,本市考生已依据《上海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公告》(沪教委学〔2022〕37号)规定,完成了报名工作。若遇有特殊状况,各区教育局须填妥《区教育局特殊状况考生申请表》,报市教委审批。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在申请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报名材料、信息及有关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考试招生时遵守考试招生管理规定,服从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的管理。

(二)考试类别与科目

1.本科2023年考试报名本科院校的高考考试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和听说测试,下同)3门统一高考考试成绩和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高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考哪几科成绩构成,总分为66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每门满分均为150分,不分文理,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其中一次考试已安排在1月进行),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考试总分。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科目,每门满分均为70分。

2.高职(专科)2023年仅考试报名高职(专科)的考生,仅需参加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每门满分均为150分,不分文理,总分为450分。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其中一次考试已安排在1月进行),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考试总分。

3.考试时间安排2023年6月7-9日举行全国统考,各科目考试时间为:语文 6月7日9:00-11:30数学 6月7日15:00-17:00外语笔试(含听力) 6月8日15:00-17:00外语听说测试 6月9日8:00起3、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本市2023年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方法详见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上海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推行方法》。鼓励上海考生考试报名外省市高校。各普通高等学校依据经核定备案并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对投档名单内的考生进行全方位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4、残疾人招录政策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等精神,对高考考试成绩达到需要,身体条件可以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可以自理的残疾考生,各普通高等学校不可以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5、加分政策依据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科技协会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降低和规范高考考试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建议》(教学〔2014〕18号),2023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加分政策严格根据附件3所列项目及需要实行,所有高考考试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能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市教育考试院、各区教育局和高中阶段学校等有关单位需要要高度看重高考考试加分工作,各尽其责、密切配合,落实“阳光公示”,严格规范上报、公示时间,加大对申请高考考试加分考生身份的联合审察,防范和打击身份造假。所有拟享受高考考试加分的考生,均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市、区、校三级公示后方可予以确认。教育部门要加大与民族、公安等部门的协作,严格实行民族成份及户籍等变更工作需要,认真把关,从规范、程序、操作等各方面防范和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

6、保障手段

(一)加大考试招生宣传与服务各普通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要深入推行“高考考试护航行动”,加大正面宣传,充分借助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媒介主动发声,做好政策解析、志愿填报、信息查看、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为考生提供考试招生全步骤服务,不能以任何形式代替或干涉考生填报志愿。制作录取公告书应坚持简洁、节省的原则,防止铺张浪费。加大考生诚信教育,重点宣传涉考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等行为,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提供合理化便利,打造温馨的考试招生环境。各普通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和考试机构要进一步分层分类拓展培训,做到“培训全覆盖、内容无盲区、对象无死角”,为考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志愿填报指导服务,指导考生合理填报高考考试志愿。严禁与校外培训等社会机构合作,通过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咨询服务收取成本、谋取利益,提醒考生谨慎防范“高价志愿填报指导”诈骗陷阱。录取期间,市教育考试院和各普通高等学校应向社会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访,准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做好考务组织与安全保障着力强化考试环境综合治理。要把安全保密工作摆在突出要紧地方,细化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收购、评卷等重点环节、重点职员的管理,确保考试试题试题绝对安全。强化考试安全管理,做好考试知识点、考场设施维护升级,有效推进5G信号屏蔽全覆盖;严格实行员工和考生进入考试知识点(考场)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强化考试知识点入口手机集中存放管理;探索配备“智能安检门”,与人工检查多重结合,严防手机等高科技作弊器材进入考试知识点,确保手机带不进、藏不了、用不了、传不出。加强考场巡视力度,严格实行考场视频回放规范,严肃考风考纪,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加大部门协作机制,拓展净化涉考互联网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试知识点周围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着力加大信息安全防护。规范高考考试成绩发布,加大高考考试成绩信息安全管理,优化健全高校及专业分数线发布方法,加大对中学、教师等有关责任主体的管理,严禁以任何方法公布宣传炒作“高考考试状元”“高考考试喜报”“高考考试升学率”“高分考生”等。市教育考试院应健全并强化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的系统测试和模拟演练。重点加大对要紧设施、信息管理软件和网站的运行监控及安全监测,准时堵塞安全技术漏洞。对考生的报名信息、成绩信息、志愿填报数据、投档录取信息等进行严格保密,确保学生个人及招考信息安全,严防泄露或被别人操控,并做好数据备份。着力健全考试防疫工作。认真落实优化疫情防控的手段需要,准时健全考试防疫工作策略和应对预案。坚持科学精确防疫,做好命题制卷、考试知识点考场、评卷等场合防疫工作。

(三)确保招生公平公正深入推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肃招生纪律,认真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能”“八项基本需要”等纪律。各高校要规范招生宣传管理,招生广告或者宣传的表述应当严谨、规范,不能采取不适合的方法拓展招生宣传,不能以新生高额奖学金、违规承诺录取(含承诺录取专业、本硕博连读或贯通等)、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法争抢生源。加大对招生队伍的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准确学会和解析招考政策。认真落实教育部和国家邮政局有关录取公告书寄递工作需要,确保录取公告书寄递安全、准时、准确,并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严格实行国家、地方、高校和高中阶段学校等多级信息公开规范,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自觉同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大涉考培训咨询机构治理。市教育考试院和各区招考机构及其员工和高校、高中阶段学校及其教师不能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涉考培训活动。各校不能允许教育咨询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进入学校拓展涉考培训咨询活动,或提供场地给有关机构或个人拓展有关活动;不能向考生和父母宣传推广有关机构或个人的有关活动。各区教育局要会同网信、科技、公安、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体育等部门,加大对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拓展涉考培训咨询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涉及不真实宣传、价格欺诈、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市教育考试院、各区教育局及招考机构、有关高校、高中阶段学校应根据相关需求,分别公开高校招生资格、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标准、咨询及申诉途径、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置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状况等有关信息。市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年底。各区招考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8月底。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要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根据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情准时调查处置。(四)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高校招生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考生、考试员工、社会别的人员,严格根据《中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置暂行方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置,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有关职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根据《中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等有关规定,准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职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共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员工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置。对因疏于管理,导致考场秩序混乱、作弊状况紧急、招生违规紧急的党员,根据《中共问责条例》等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职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五)加大配套服务保障本方法有关条约涉及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介绍与招生计划等内容,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除法律和政府有关部门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外,2023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秋天统一考试招生工作按本方法实行。本方法由市教委负责讲解。

附件:
1.2023年上海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筹备案表(正表)

2023上海高考考试招生方法公布!各科考试时间、加分政策出炉!

2.2023年上海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筹备案表(副表)

2023上海高考考试招生方法公布!各科考试时间、加分政策出炉!

3.2023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加分表

2023上海高考考试招生方法公布!各科考试时间、加分政策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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